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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1

2022年3月1日,张某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

2022年3月1日,张某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

2022年3月1日,张某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年利率为10%,3月5日,李某将45万转账给张某,声明预扣了5万元利息。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下列关于该借款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是()

A.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是2022年3月1日

B.因预先扣除借款利息5万元,借款合同无效

C.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是2022年3月5日

D.因为未约定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无效

【答案】C

声明:

    “2022年3月1日,张某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由中华会计之家(www.zhkjzj.com)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具体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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