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契税政策变化问答
01、下列情形免征契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02、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0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04、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
契税法是否上调了契税税率?
答: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2020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法定税率为3%-5%。而目前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也就是说,此次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
契税法实施后,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何时缴纳契税?
答: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契税法实施后,退税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