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注意事项
1、扣除的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谁可以扣呢?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3、什么时间可以扣呢?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扣多少呢?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5、易错点一
问:被赡养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需年满60岁还是只需一位年满60岁即可享受扣除?
答:被赡养人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6、易错点二
问: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计算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计算扣除额?
答:不能。现行规定是按照父母均健在的情形进行设计的,即按照赡养两位老人的标准测算的。按照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年满60周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