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季销售额大于或小于30万的申报表填写指南
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季销售额是否大于30万区分不同申报填报流程。
一、若季销售额小于30万,填报规则如下:
1. 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 点击【申报税(费)清册】-【按期应申报】-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填报主表-第10栏(四)免税销售额-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次;
4. 确认主表数据无误,点击申报。
二、若季销售额大于30万,填报规则如下:
1. 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 点击【申报税(费)清册】-【按期应申报】-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填报主表-第1栏(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次;
4. 选择附列资料(一)-填报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全部含税收入栏次;
5. 选择减免税明细表-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应减免性质代码为01011608,减免名称为“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按不含税销售额的2%计算填报减免项目本期发生额;
6. 确认主表数据无误,点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