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关于撤销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所执业许可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因你所陕西分所未能持续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条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厅拟撤销你所陕西分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所公告送达《陕西省财政厅撤销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所执业许可告知书》(陕财办会函﹝2021﹞4号),以公告日期60日后为送达日期。
你所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理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单位: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电话:029-87611740
地 址:西安市冰窖巷6号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3月11日